9月14日下午
泉州福美房地產以4100萬元
競得永春2023-59號地塊
地塊位于蓬壺鎮壺南村
土地面積10348㎡
毛坯限價6300元/㎡
永春2023-59號地塊
1.地塊位置:蓬壺鎮壺南村
2.土地面積:10348㎡
3.土地用途及出讓年限: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
4.規劃經濟技術指標:建筑密度≤50%,1<容積率≤6.0,綠地率≥15%,建筑高度≤80米
5.起始價:4100萬元
6.限價: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不得超過6300元/平方米。
7.其他:本次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的競拍方式進行公開拍賣,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不設保留價。其中“限房價”為“限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不得超過6300元/平方米。當地價報價達到上限價格6100萬元時,轉為競報無償移交給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每次競報競配建面積應不少于30平方米或其整數倍,競報競配建面積最高者為競得人,建設后需先行向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供接近競配建面積的戶型進行抽選,實際移交面積超出競配部分由永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市場評估價格支付。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競價上限價格。
> > >其他相關要求
1.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社區衛生室、居家養老服務點、文體活動室等,上述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建設要與住宅首期同步進行,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且建成后應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有權機構。具體的規劃用途及詳細經濟技術指標按永春縣自然資源局規劃要求執行,供地方式按現狀供地。交地工作由蓬壺鎮人民政府負責。
2.本次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的競拍方式進行公開拍賣。其中“限房價”為“限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不得超過6300元/平方米。
3.項目競得人在該地塊建設后須無償向蓬壺鎮政府提供:住宅100套,面積10000平方米;儲藏間50間,面積1000平方米;商業店面15間,面積700平方米,其中靠省道215線需連續6間;地下車位8個。競得人須在競得之日起10日內與蓬壺鎮人民政府簽訂回購安置房協議。
4.嚴禁采取“以房抵債”、股東或特定群體壟斷房源、辦理自有產權等方式逃避公開銷售,否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
5.競得人應自交地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對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全部開工、竣工的土地,永春縣自然資源局不予辦理土地抵押,金融機構不予辦理貸款;對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的,永春縣自然資源局在辦理轉讓時,將依法追繳未按約定時間開工、竣工的違約金(每日按出讓價款1‰繳納違約金),并將企業列入土地招拍掛黑名單及將其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單,禁止參加泉州市土地和政府所有項目招投標。
6.競買人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買保證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買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競買成交后,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7.該宗地建筑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按《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號)相關要求執行。
8.配建裝配式建筑的比例應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三部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通知》(泉建規〔2022〕3號)要求執行。
9.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對回購安置房、較大宗商品住房、高端住宅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