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國道G355線安溪城廂雅興至碼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報來《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報審批國道G355線安溪城廂雅興至碼頭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泉發改〔2025〕3號)及有關材料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是國道G355線的組成部分。項目建設對完善我省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網、緩解安溪城區過境交通壓力、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增強國防交通和應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義。同意建設國道G355線安溪城廂雅興至碼頭段公路工程(項目編碼:2312-350000-04-01-942855)。
二、項目建設地點:安溪縣城廂鎮。
三、項目單位:安溪縣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四、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項目路線起于安溪縣城廂鎮雅興村,銜接現狀國道G355線(一級公路),向北經澳江上跨藍溪至溪邊,經草北跨越藍溪支流至灣內,后沿山坡西側繞行展線,經溪東、壁邊,終于碼頭村附近。路線全長約3.36公里。
全線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雙向六車道,路基寬度31米。其它技術標準按交通運輸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執行。
五、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估算約1.58億元,項目建安費0.92億元。項目資金由安溪縣財政資金統籌解決,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分年度下達,不得違規舉債,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六、項目建設工期:24個月。
七、項目招標內容: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設計、施工(含重要設備和重要材料)、監理均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不再核準,請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鑒于該項目勘察單項合同估算未達到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依法可不進行招標。其采購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八、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經安溪縣人民政府出具《安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國道G355線安溪城廂雅興至碼頭段公路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級的函》(安政函〔2024〕97號),審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為低風險。請嚴格落實項目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九、請你委督促項目單位在下階段設計中,嚴格執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產措施,進一步做好優化設計工作:
(一)加強工程地質勘察,構造物分布及環境敏感點調查,進一步優化路線平、縱面設計,合理控制構造物規模,盡量避讓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造價。
。ǘ┳龊门c區域規劃和沿線路網的銜接,進一步優化起終點路基過渡段的銜接設計和交叉口布置。
(三)深化沿線橋梁橋位、橋型、橋跨布置,加強結構設計和施工建設方案比選,做好橋梁安全性、耐久性、經濟性等研究。
(四)做好施工期間交通組織設計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施工期道路安全、暢通。
十、請你委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公路的要求,通過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廣應用,進一步優化設計,最大限度保護自然景觀,減少對生態環境破壞。
十一、請據此批復抓緊開展初步設計,深化其他相關前期工作,爭取項目盡早開工建設。項目建設期間要加強管理,落實征地拆遷相應政策,嚴格執行征遷標準,確定征遷范圍,履行評估程序,做好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
十二、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