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黎明職業大學洛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項目建議書的復函
泉州市教育局:
報來《關于商請審批黎明職業大學洛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項目建議書的函》(泉教建函〔2025〕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建設專題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2023〕175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用地聯席會2024年第5次會議紀要》(泉地聯〔2024〕5號)精神,為做好黎明職業大學“十四五”期間升格本科,加快補齊校園占地面積、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等方面短板,確保中期調整時基本達到本科設置條件,經研究,原則同意黎明職業大學洛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黎明職業大學洛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項目代碼:2501-350500-04-01-552606)。
二、項目建設地點: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
三、項目單位:黎明職業大學。
四、項目性質:改建。
五、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黎明職業大學洛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總用地面積30125.72㎡(合45.19畝),總建筑面積69745.01㎡,已建1棟1#宿舍樓,1棟3#廠房(A、B幢),1棟4#廠房(A幢),1棟5#廠房(A、B幢),1棟6#廠房(A、B幢),1棟綜合樓及其配套設施。本項目擬把已建宿舍樓、廠房、綜合樓改造成宿舍、產教融合實踐用房和教學輔助及行政管理綜合樓,總改造建筑面積28100.00㎡,主要對現有宿舍樓、廠房和綜合樓內部布局進行調整,以及對現有水電管線進行整改,并對道路等配套設施進行修繕。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總投資匡算1012.00萬元,項目資金由建設單位自籌。
七、相關要求:
請據此復函,依法辦理規劃、用地、環評、穩評、安全生產等報建手續,進一步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根據相關建設標準,按照科學、合理、實用原則,注重投資實效,抓緊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建設規模和總投資估算,落實建設資金拼盤方案,并按基建程序報批。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