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古城危舊老舊片區改造提升項目(農機廠宿舍樓及周邊地塊)建設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泉政文〔2020〕6號)等有關規定,本政府依法作出《關于古城危舊老舊片區改造提升項目(農機廠宿舍樓及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泉鯉政〔2025〕9號),以下簡稱《房屋征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位于開元街道紅梅社區、梅山社區,具體范圍以經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征收范圍圖為準。
二、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22355816。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鯉城區開元街道辦事處,現場辦公地址:泉州市鯉城區縣后街77號,電話:22783514。
四、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五、簽約期限: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及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騰空房屋完成搬遷。簽約期限開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簽約騰空房屋。
六、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決定》(泉鯉政〔2025〕9號),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古城危舊老舊片區改造提升項目(農機廠宿舍樓及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