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
即日起該中心推出
“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
已辦理省直公積金(含組合)貸款的繳存職工,在開通“逐月沖還貸”業務后,如賬戶每月沖抵后仍有余額,每年度可自行選擇一個月份將余額直接沖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從而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減少利息支出,減輕家庭還貸負擔。
相關案例解讀
案例1. 單職工沖還貸
繳存職工林女士,公積金月繳存額3000元,于2023年2月償還第一期公積金貸款本息1000元后辦理逐月沖還貸業務,每月公積金賬戶均有閑置。
假設,2023年8月王女士發現其公積金賬戶余額已達1.6萬元(超過最低還款金額1萬元),即線上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直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1.6萬元,月還款額相應降低為900元。
2024年12月,林女士在公積金賬戶閑置余額達到3萬時,再次線上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直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3萬元。
依次類推,貸款期限內林女士可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閑置情況,每年度自主選擇任一個月份辦理一次“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
案例2. 雙職工沖還貸
繳存職工王先生月繳存額3000元,配偶李女士月繳存額2000元,2019年王先生夫婦在省直公積金中心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額3000元。
王先生夫婦辦理了逐月沖還貸業務,由于王先生每月公積金均可足額沖還當每月還款額,公積金賬戶無閑置余額,2023年2月李女士公積金賬戶閑置余額8萬元。李女士線上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直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8萬元。
在以后的貸款期限內,夫妻雙方任一方或雙方均可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閑置情況,每年度自主選擇任一個月份辦理一次“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從而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減少利息支出,減輕家庭還貸負擔。
具體操作
“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可通過省直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網上服務大廳等線上渠道辦理,零材料,免跑腿,可全程網上辦。
注意事項
1、關于“適用范圍”
“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適用于省直純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
跨中心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以及純商業貸款,暫不能辦理該業務。
2、關于“提前還貸”
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中所涉及的提前還款,最低還款金額1萬元,無需支付違約金。
職工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時,如同時有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賬戶的,先沖抵補貼賬戶余額,再沖抵公積金賬戶余額。
4、關于“辦理時間”
職工每年度僅可辦理一次“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辦理月份可自行選擇。
5、關于“賬戶余額”
辦理“逐月沖還貸+按年沖本金”業務的職工在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本金后,請及時關注貸款還款銀行卡上的賬戶余額,是否能夠足額償還后續貸款本息。
咨詢電話:059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