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
《關于商請審批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泉教建函〔2024〕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必要性: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項目代碼:2311-350500-04-01-684244),項目能夠擴大黎明職業大學辦學規模,補齊校園占地面積、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筑面積等方面短板,項目建設對滿足黎明職業大學“十四五”期間升格職業本科院校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意義,原則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建設地點: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白洋村。
三、項目單位:黎明職業大學。
四、項目性質:新建。
五、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用地面積400139平方米(600.2畝),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69883平方米,其中計容建筑面積約344483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約25400平方米。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綜合大樓、大學生活動用房及多功能報告廳、室內體育館、學生宿舍、教師宿舍、食堂、門衛、地下室、室外運動場地以及室外道路、停車場、景觀湖及綠化、擋墻、圍墻、水電管網等室外總體工程。
六、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本項目投資估算為362795.64萬元。資金來源由市(區)財政資金、爭取上級補助、學校自籌等方式解決。
七、項目建設工期:60個月。
八、招標內容: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重要設備、材料等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其采購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經洛江區人民政府認定為低風險,請項目單位嚴格落實項目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十、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節能審查工作,并經洛江區發展和改革局批復項目節能報告,請項目單位按照相關節能標準、規范建設,采用節能技術、工藝和設備,加強節能管理,不斷提高項目能效水平。
十一、批準項目的相關文件:
1.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50500202300042號);
2.洛江區人民政府出具的《關于同意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意見的函》》(泉洛政函〔2024〕4號);
3.洛江區發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關于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節能審查的意見》(泉洛發改審〔2024〕6號);
4.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規劃建設專題會議紀要》(〔2024〕22號);
5.華僑大學建筑設計院(泉州)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并經泉州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確認的《黎明職業大學洛江校區可行性研究報告》。
十二、相關要求:
1.請你局督促項目單位在下階段設計中,嚴格執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產措施,進一步做好優化設計工作;
2.請據此批復抓緊深化其他相關前期工作,按程序報批,爭取項目盡早開工建設;
3.如需對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建設內容和規模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申請,并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4.項目實施過程中請你局督促項目單位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