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日《泉州晚報》公告內容
2021年7月14日
泉州市區將再出一地
地塊位于鯉城區江南街道霞洲、錦美社區
地塊總建面超26萬方
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銷售均價為14858元/平方米
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并不設保留價
以下為地塊詳情
2021-6號地塊
(1)土地位置:鯉城區江南街道霞洲、錦美社區,東至興賢路,西至錦美路,南至錦工中路,北臨筍江路與興賢路交叉口。
(2)土地面積:105654.25㎡
(3)計容總建面:264135.625㎡
(4)土地用途及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1.0<容積率≤2.5,建筑密度≤35%,綠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以下(局部可突破至100米以下)
(6)起始(叫)價:120000萬元
根據早前的媒體報道,興賢路中段片區改造項目位于鯉城江南板塊的核心,近鄰新天城市廣場,規劃為開放式、文創文旅商娛多元素融合的商業街區綜合體,由住宅、城市會客廳商業、創客小鎮三個版塊組成。
從出讓文件來看,由于地塊涉及業態較多,因而地塊的規劃要求較多,除了相關的拆遷回購,還需配建市政道路、排洪渠以及幼兒園、社區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另外還需要建設一個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占地不少于6000平的獨立占地展示廳。
具體公告如下: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泉自然資告字[2021]4號
經泉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拍賣出讓泉州市中心市區1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二)相關要求說明
1.2021-6號地塊競得人應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泉州市鯉城房地產公司簽訂《2020-2號儲備用地安置房回購協議》,由泉州市鯉城房地產公司回購住宅60000平方米,回購價為5500元/平方米;回購店面7500平方米,回購價為12940元/平方米。另本項目合計有6戶被征收人預留合計92536401.91元補償款用于購買商業用房,甲方應按特定價格面向該6戶被征收人定向銷售項目范圍內的商業用房,其中主街區一層店面價格按18845.21元/平方米計算,次街區一層店面價格按11326.38元/平方米計算,辦公樓價格按6544.62元/平方米計算(具體詳見回購協議)。
2.用地紅線范圍內的18米寬規劃市政道路、16米寬排洪渠應與周邊市政道路、橋梁、市政管線及排洪渠等市政設施做好銜接,應保證地塊內道路與興賢路的聯通。道路與排洪渠(及兩側10米寬的公共綠地和便道)建成后不得封閉管理,應作為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對外開放并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管理。道路兩側地塊的地下空間在不影響18米寬規劃道路及周邊市政設施建設的前提下可設置聯通通道(不得設置停車位)。道路建設標準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排洪渠建設標準不低于40000元/米。
3.2021-6號地塊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幼兒園、社區管理服務用房、社區醫療服務站、居家養老服務站、公廁和垃圾收集站等〈具體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20-2號儲備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1〕80號)〉,并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有權機構,移交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承擔。地塊內無償移交的幼兒園應包含室內裝修和塑膠運動場地,室內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塑膠運動場地塑膠層面標準不低于400元/平方米且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同時,項目用地內的住宅及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建設要同步進行,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
4.自持的商業部分中,應建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占地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獨立占地的展示廳。
5.2021-6號地塊競買人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承諾,如競得該地塊,在項目建設達到預售條件時,同意該項目商品房的預售價格受政府調控。商品住宅最高銷售均價定為14858元/平方米(毛坯)。
6.2021-6號地塊的可銷售房源應全部按程序辦理預售手續并向社會公開銷售。嚴禁采取“以房抵債”、股東或特定群體壟斷房源、辦理自有產權等方式逃避公開銷售,否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
7.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泉政辦〔2017〕159號)要求,2021-6號地塊的裝配式建筑應占新建建筑面積20%以上。
8.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2021-6號地塊的建筑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符合競買申請人條件的,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列入福建省惡意逃廢債務失信行為人“黑名單”的企業和自然人、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競買保證金以及如競得該地塊,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均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的拍賣方式確定競得人,并不設保留價。
四、報名與實地踏勘
(一)拍賣地塊的有關文件,可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12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450室購買索取,電話:0595-22189025。
(二)競買申請人須在2021年7月12日17時前(工作日)攜帶競買保證金以及如競得該地塊,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均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或授權委托書(個人報名為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已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等,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450室辦理報名手續。電話:0595-22189025。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2日17時前(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在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確認其競買資格,發給《競買資格確認書》。
(三)拍賣地塊踏勘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需由我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0595-22766173。
五、拍賣時間與地點
拍賣時間:2021年7月14日15:00。如果競買人不足2人的,則此次拍賣流拍。
拍賣地點: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東海大廈)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成交價總額50%的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3個月內交清。
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成交價款,不能按時支付成交價款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七、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清土地出讓價款。新成立的公司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由我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八、開工、竣工時間
2021-6號地塊競得人應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并在開工后2年內竣工。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成交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競得人應按照2010年6月28日原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在《泉州晚報》上發布的《泉州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實施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情況申報制度的通告》要求進行開工、竣工申報。
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文件。
十、注意事項
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活動開始日以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我局自然資源利用管理科咨詢,咨詢電話:22766173,聯系人:黃先生,傳真:0595-22769915,網址:http://zyghj.quanzhou.gov.cn。
十一、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