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晉江市P2018—24號、晉江市P2018—35號地塊成功出讓。晉江市P2018—24號地塊有5家房企參與競拍,僅應價4輪便成交,最終鼎澤投資以8700萬元競得,樓面價約1707.5元/㎡,溢價率3.57%;晉江市P2018—35號地塊有10家房企參與競拍,應價相對積極,競爭比較激烈,最終金龍置業以1.12億元競得,樓面價約1101.72元/㎡,溢價率27.27%。
晉江市P2018—24號
地塊詳情
⊙地塊位置:位于池店鎮潘湖村
⊙土地面積:18197㎡
⊙計容建筑面積:50951.6㎡
⊙出讓年期:商業40年、住宅70年
⊙ 建筑密度:15%<建筑密度<40%
⊙ 容積率:1.0<容積率<2.8
⊙ 綠地率:≥30%
⊙起始總價:8400萬元
相關要求說明
1、該地塊應配套建設一所用地面積不少于2700㎡、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規模不少于6班的幼兒園。
2、該用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競拍方式出讓,地塊建成后除回購安置房外的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銷售均價為9500元/㎡。
3、該用地需回購用于安置的建筑物面積、位置及價格等其他事宜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晉江市城北改造建設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和晉江市城北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擬定的《晉江市P2018—24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8〕126號)和《晉江市P2018—24號地塊安置房回購協議》的范本條款執行。《晉江市P2018—24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8〕126號)和屆時由競得人與晉江市城北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晉江市P2018—24號地塊安置房回購協議》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晉江市P2018—35號
地塊詳情
⊙地塊位置:位于金井鎮金井鹽場
⊙土地面積:36307㎡
⊙計容建筑面積:101659.6㎡
⊙出讓年期:住宅70年
⊙ 建筑密度:15%<建筑密度<25%
⊙ 容積率:1.0<容積率<2.8
⊙ 綠地率:≥35%
⊙起始總價:8800萬元
相關要求說明
1、該用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競拍方式出讓,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為6075元/平方米。
2、根據《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的通知》(晉政辦〔2018〕25號)要求,該用地內商品住宅項目總建筑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以上時,裝配式建筑面積應達到商品住宅項目總建筑面積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