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該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
據了解,陽光城于5月31日向中國銀監會上報了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材料。《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是在2013年9月13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會議和2013年9月30日召開的公司2013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根據上述《議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的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8個月。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2,800萬股(含22,800萬股),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6億元。限售期為十二個月,在限售期滿后,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發行的對象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它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等,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另悉,陽光城擬同時回購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盛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48.99%以及陽光城(廈門)置業有限公司48.07%股權,總價款為5.41億元。
(海西地產網 徐曉虹輯)